7月20日,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获悉,今年以来,该厅强化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安全监管,加大对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抽检力度,共抽检安全防护用品422批次,不合格发现率为12.9%,下架查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头盔761顶。该厅为此发布消费提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头盔时一定要注意“七看”。
一看是否有3C标志。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,应在其产品上标识3C。
二看头盔是否有永久性标志。标志中应有产品名称、厂名厂址、类型、规格型号、生产日期、头盔质量、合格标志等内容。
三看执行标准。是否标有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的《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》(GB811-2022)国家强制标准。
四看头盔类型。A1类、A2类头盔是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为125毫升及以上的摩托车乘员使用,即全盔和四分之三盔。A3类二分之一半盔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不大于125毫升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11千瓦的摩托车乘员、电动自行车乘员。B1、B2、B3类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。
五看结构和材质。头盔的基本组成包括壳体、缓冲层、佩戴装置等。尽量选择外壳采用抗压耐摔的ABS材料,缓冲层采用EPS泡沫填充的头盔。如头盔配有护目镜(全盔必须配)则应查看其质量,首先不应有裂纹、划伤等外观缺陷,其次镜片本身不得带色,应为无色透明的聚碳酸酯(PC)镜片,不选用有机玻璃镜片。
六看头盔尺寸。消费者在购买头盔时要确保头盔尺寸和自己的头型大小相当,不要过紧或过松,不要购买头盔系带宽度过窄,系带锁扣材质过软的产品。
七看使用说明书。头盔产品应该附有使用说明书,在使用前请认真阅读,确保正确佩戴。(记者 吴彩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