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,张某与刘某结婚已30多年,婚后育有一双儿女,且子女均已成年,家庭生活可谓幸福圆满。然而,随着年龄的增长,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,两人的矛盾日渐突出,妻子刘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。一审法院在审理中通过调解,在征求双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,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,并对家庭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。然而,宣判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诉。
吴忠中院家事审判法官受理该案后,通过认真阅读卷宗,认为这对夫妻离婚的理由皆因家庭琐事繁多,双方缺乏沟通才导致夫妻关系陷入僵局,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长,感情仍然有挽回的余地。办案法官遂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,耐心细致地做工作,使一起离婚纠纷成功调解和好,家庭矛盾得以化解,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。(黄英 陆家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