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“年货”赶大集
2026-02-08 08:40:38 来源:宁夏日报

  农历腊月的杨柳村年味渐浓,一场特殊的“法治”赶集活动正在热闹进行。2月4日,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将法律咨询台摆进新庄集乡杨柳村“三下乡”活动现场,把一份份带着温度的法治“年货”送到村民手中。

  咨询台前,村民张彩霞挤上前低声问:“儿子儿媳离婚后,孙子一直我带,他们不管不问,我现在看病钱都不够……”律师拿出《民法典》宣传页解释:“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。您可向司法所反映,或起诉要求他们支付抚养费。”听完解答,张彩霞眼眶泛红说,“这下我心里有底了。”

  另一边,村民马富贵拿着土地流转合同请律师“把脉”。去年他把3亩地租给合作社,约定租金每年一付,但今年对方以收成不好为由想延期。律师指着合同条款告诉他:“白纸黑字写明了付款时间,对方单方面变更已构成违约。您可以先通过村委会调解,如果调解不成,再通过法律程序。”马富贵紧皱的眉头舒展开:“原来合同这么重要,以后签啥都得看仔细!”

  活动现场暖意融融,法治宣传折页和法治教育读本成了“抢手货”。工作人员讲解着邻里纠纷、养老防骗知识,“春节防骗有妙招,陌生链接不点击”等顺口溜让村民笑着点头。针对务工返乡的年轻人,律师还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签订、工资追讨等法律要点,现场解答婚姻家庭、土地流转等疑问30余个。(记者 马忠 实习生 张引怡)

 
编辑:张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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